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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民法总则研讨系列活动之九 ——诉讼时效篇
2017-08-08
2017年8月3日下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在本所大会议室开展民法总则研讨学习系列活动第9场。本次活动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鲁立律师主持,本所合伙人祝阳、白凤梅、廖晓阳律师,天津分所韩银雪、赵彩钰律师及所内其他律师均参加了本次研讨。
本次研讨主讲人为本所合伙人马静律师,主讲内容为民法总则第九章诉讼时效。马静律师的讲解条理分明,对于本章修改内容进行了透彻的分析。随后参会人员提出各自的见解和观点,现场讨论气氛非常热烈,最后鲁立律师对本次民法总则的研讨活动进行了总结,本所民法总则系列研讨活动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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