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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民法总则研讨系列活动之七 ——代理篇
2017-07-26
2017年7月21日下午,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在本所大会议室开展民法总则研讨学习系列活动第7场。本次活动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鲁立律师主持,本所合伙人祝阳、邱克、白凤梅律师;本所律师李静、甘亚萍、黄令等均参加了本次研讨。
本次活动主讲人为李迪律师,主讲内容为民法总则第七章代理。李迪律师以幻灯片的形式将民法总则第七章代理与民法通则代理的内容作了对比,并就新增及修改的条款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随后参会人员就本章内容展开充分的讨论,本次活动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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