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中文
返回列表

重光新闻 | 重光武汉所协办全国律协“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前沿与热点”学术研讨会在汉成功举办

2025-04-02

3月29日,“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前沿与热点”学术研讨会在武汉成功举办。会议由湖北省司法厅、武汉市司法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指导,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市律师协会主办,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承办。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是本次活动的协办单位之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全国律师协会、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律师协会及高校、企业家代表500多人参加活动。

 

 

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处长林一英,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莉莉,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彭国元,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武汉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新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吴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曹志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王登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王小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邬锦梅,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斌,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夏少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晓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亚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秘书长任燕玲,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成员吴东波等出席活动。

 

 

开幕式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委会主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亚军主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莉莉、武汉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彭国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武汉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斌分别致辞。

 

 

 

 

 

 

主旨演讲单元,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处长林一英作"新公司法实施前沿问题研究"的主题发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晨作"公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的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晓星作"公司法与破产法的衔接与互动"的主题发言。

 

 

 

 

“公司法与国企监管”单元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丽诗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登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王小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曹志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成员吴东波、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苏良军、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李芳围绕国有企业中的审计委员会建立、外部董事履职、人格混同风险防范等问题作交流发言。

 

 

 

 

 

 

 

 

 

“公司法与上市公司监管”单元由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阳波主持。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文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朱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任燕玲,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郭伟,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漆贤高从上市公司视角,分别就上市公司拟IPO公司的股权激励、类别股、公司财务资助等热点问题做了主题发言。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衔接”单元由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雪松主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亚琼、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北分公司党委委员李红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邬锦梅将针对破产后注册资本的追缴、董监高的赔偿责任、违法分红的定义等问题进行交流发言。

 

 

 

 

 

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夏少林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研讨会紧密围绕新《公司法》落地实施后的法治动态,聚焦前沿争议与热点实践问题,既立足于本土法治语境,又兼顾国际治理趋势,形成了一系列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研讨成果。湖北省律师协会将以此次研讨为契机,作为专业学术研究的新起点,持续深化公司法相关专题研究,为优化商事法治生态贡献专业力量。

 

 

0.484339s